长城资源简介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是我国现存体量最大、分布最广的文化遗产,以其上下两千年、纵横数万里的时空跨度,成为人类历史上宏伟壮丽的建筑奇迹和无与伦比的历史文化景观。做好长城保护对于展示中华民族灿烂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见证和促进“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复兴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长城保护。新中国成立伊始即开展长城调查与保护工作。1961年起,一批长城重要点段被陆续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4年,邓小平同志号召“爱我中华,修我长城”,推动了长城保护工作全面开展。1987年,长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6年,国务院颁布《长城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长城保护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长城保护工作。长城沿线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长城作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法规体系建设、资源调查认定、保护维修、执法督察等工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长城保护状况明显改善,长城保护社会效应不断彰显,长城精神得到传承弘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长城保护新局面逐渐形成。
2012年,国家文物局完成了长城资源认定工作并发布认定结论。认定工作基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源调查成果和已有的研究基础,并根据相关专业机构和专家意见,将春秋战国至明等各时代修筑的长城墙体、敌楼、壕堑、关隘、城堡以及烽火台等相关历史遗存认定为长城资源,将其他具备长城特征的文化遗产纳入《长城保护条例》的保护范畴。根据认定结论,我国各时代长城资源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4个县(市、区)。认定数据如下:各类长城资源遗存总数43721处(座/段),其中墙体10051段,壕堑/界壕1764段,单体建筑29510座,关、堡2211座,其他遗存185处。墙壕遗存总长度21196.18千米。
1987年,中国长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的首批世界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将长城的价值与特征评价为:“长城反映了中国古代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相互碰撞与交流,是中国古代中原帝国远大的政治战略思想、以及强大的军事、国防力量的重要物证,是中国古代高超的军事建筑建造技术和建筑艺术水平的杰出范例,在中国历史上有着保护国家和民族安全的无以伦比的象征意义。
符合的世界遗产价值标准包括:
标准Ⅰ.明长城是绝对的杰作,不仅因为它体现的军事战略思想,也是完美建筑。作为从月球上能看到的唯一人工建造物,长城分布于辽阔的大陆上,是建筑融入景观的完美范例。
标准Ⅱ.春秋时期,中国人运用建造理念和空间组织模式,在北部边境修筑了防御工程,修筑长城而进行的人口迁移使民俗文化得以传播。
标准Ⅲ.保存在甘肃修筑于西汉时期的夯土墙和明代令人赞叹和闻名于世的砖砌城墙同样是中国古代文明的独特见证。
标准Ⅳ.这个复杂的文化遗产是军事建筑群的突出、独特范例,它在2000年中服务于单一的战略用途,同时它的建造史表明了防御技术的持续发展和对政治背景变化的适应性。
标准Ⅵ.长城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无以伦比的象征意义。它防御了外来入侵,也是从外族蛮夷习俗中保留自己的文化。同时,其修造过程的艰难困苦,成为了许多中国古代文学中的重要题材。
长城历经岁月洗礼,造就了独特的历史景观,凝结着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心血和智慧,积淀着中华文明博大精深、灿烂辉煌的文化内涵,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从孙中山先生《建国方略》论述长城与中华民族的关系,到中国军民在山海关、古北口、喜峰口、平型关等长城沿线英勇御敌,一曲《长城谣》,一首《义勇军进行曲》,唤起了无数中华儿女用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的昂扬斗志,长城与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连结在一起。长城蕴含着团结统一、众志成城的爱国精神,坚韧不屈、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守望和平、开放包容的时代精神,历经岁月锤炼,已深深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传承与弘扬长城精神始终是长城保护的首要之义。